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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海发生多起非机动车违法亡人事故,违法主体多为老年人

非机动车违法行驶撞上机动车,即使违法驾驶人不幸离世,也要承担主要责任。
随着疫情防控向好,复工复产全面提速,上海道路通行流量持续升高,非机动车、行人出行量逐步回升。
据上海交警总队统计,3月份以来,上海已发生因非机动车一方严重违法导致的亡人事故14起,经认定或初步认定,全部由非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
通过对这14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剖析,警方发现:
一是违法形态以违反交通信号为主。因非机动车一方严重违法导致的亡人事故中,涉及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共10起(占71.4%),此外还存在逆向行驶、违法进入高速、超速行驶、违反让行规定等易致祸违法行为。
二是老年非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主体。上述多起事故中,肇事一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平均年龄达到60岁,年龄最小的38岁,最大的79岁,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85.7%,多为上海居民。
三是非机动车与小型客车事故多发。上述事故中,由非机动车与小型客车间发生事故的共9起(占64.3%),多表现为路口内非机动车闯红灯与小型客车发生碰撞。
四是市区范围亡人事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以来,上海涉及非机动车的亡人事故大幅度下降,但市区范围内涉及非机动车事故仍与去年持平,占比相较去年同期上升11.3%。
五是临近清晨、中午、傍晚时段非机动车亡人事故多发。上述亡人事故中,上午4时至7时发生5起(占35.7%),中午10时至13时发生3起(占21.4%),下午17时至19时发生3起(占比21.4%),均为非机动车通行较为密集时段。
同时,警方披露了多起违法行驶造成非机动车驾驶员本人死亡的案例。
3月15日7时49分许,陈某某(女,6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乌镇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乌镇路/恒通东路路口,在信号灯红灯情况下驶入路口,适遇宋某某(男,43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恒通东路东向西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某当场死亡。事故视频。交警总队供图(00:24)3月20日12时22分许,朱某某(男,66岁)骑自行车沿东宝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宝兴路/中山北路路口,在信号灯红灯情况下驶入路口,适遇许某某(男,33岁)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沿中山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骑车人朱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视频。交警总队供图(00:21)3月23日8时59分许,宋某某(男,72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齐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齐河路/东明路路口,在信号灯红灯情况下驶入路口,适遇郑某某(男,59岁)驾驶牌号小型轿车沿东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宋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表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需要引起广大骑车人的注意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对于老年人群体,要增强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远离事故发生。
每位儿女也要时刻关注父母的出行安全,像小时候父母用心呵护着行走蹒跚的自己,为老人筑起平安的壁垒,时刻提醒叮嘱老年人紧绷交通安全弦,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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