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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新任命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此前判过什么案?雯组词

 新华社昨晚(24日)发文披露,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天签署委任书,任命张举能法官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林郑月娥对张举能评价很高,她深信凭借张举能的才干和领导能力,定能带领司法机构使得法治和司法独立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行稳致远。

  上述任命从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已在终审法院任职两年

  简历显示,张举能今年58岁,毕业于香港大学,先后在1983年及1984年完成法学学士学位、取得法学专业证书,1985年于哈佛大学法律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获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1995年,他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讼辩人及律师的资格。

  张举能2001年加入司法机构成为区域法院法官前,为香港私人执业大律师,同年担任高等法院暂委法官,2003年出任高院法官,2011年获任为高院首席法官,并成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庭长。

  政知圈梳理资料显示,终审法院是香港的最终上诉法院,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组成,非常任法官也可应邀参加审判案件。

  香港回归以来,终审法院共经历两任首席法官。现任首席法官马道立将于明年1月卸任。此番任命之前,张举能已经负责终审法院相关工作两年。其公开履历表明,2018年他被委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值得提到的是,《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香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曾审理立法会议员上诉案

  林郑月娥24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记者时表示,张举能法官极具才能,具备卓越才干和领导能力,深受业界敬重,在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任上超过7年,很有经验。

  综合此前媒体报道,张举能在担任高院法官时,曾审理已故香港歌星梅艳芳的遗产案,此后还专责处理涉及人权及《基本法》争议的案件。

  政知圈注意到,环球网4年前曾刊文报道由时任高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审理的一桩案件。

  2016年10月,香港立法会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宣誓就职时公然辱国并宣扬“港独”,酿成“宣誓风波”。随后,香港高院于2016年11月裁定上述二人丧失议员资格。

  根据环球网披露,游蕙祯及梁颂恒的宣誓风波司法复核上诉案于2016年11月24日在高院上诉庭审理。法官在庭上问及梁颂恒的代表律师潘熙有关释法的问题,潘熙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修改法例,已超越了《基本法》第158条的释法“权限”。

  时任高院首席法官的张举能回应称,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的法官和律师是普通法体系的法官和律师,没有受过欧陆法体系的训练,潘熙如要建立该论据,要呈交法律专家意见,说明今次释法并不是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及对香港法院无约束力,如果没有证据,而只以普通法体系去说另一个法律体系可以或不可以做什么,是既傲慢又无知。

  陈词期间,潘熙一度要求法庭提早休庭,但张举能表示这是法庭的内部事务,让潘继续陈词至惯常休庭时间下午1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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