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邯郸市永年区供电公司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件及国家电网公司八项举措要求,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将国家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到实处。
国网邯郸市永年区供电公司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
国网邯郸市永年区供电公司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件及国家电网公司八项举措要求,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将国家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到实处。
一、降价范围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第22条,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018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已调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以电力客户《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主要依据,对客户用电行业属性进行甄别。二、降价措施1、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将“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三、鉴于2月电费计算工作已基本完成,且客户甄别、系统调整需预留一定时间,为确保计费精准,2月份电费差额将在3月进行核减,望广大电力客户予以理解、并按时交纳电费。
四、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需将本次阶段性电费减免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转供电主体未落实到位,终端用户可向市场监管及价格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国网邯郸市永年区供电公司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宣传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2月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灵活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自即日起,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当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2.自即日起,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
3.自即日起,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4.自即日起,对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5.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供电费。
备注: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扩大产能均以地方政府认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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