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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一男子,多次与不满14岁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

吉林一男子,多次与不满14岁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

吉林李某与妻子在女儿三岁时就离婚,然后李某跟着女儿和母上亲一起生活。李某女儿2006年1月3日出生。吉林市一男子,多次与不满14岁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

李某因为离婚,兽欲长期得不到发泄,于2013年至2019年6月中旬,在自家东屋炕上,几年时间,强奸年仅6~7岁的女儿数百次。

李某最终被法院判刑14年有期徒刑。

小编表示:李某真的是禽兽不如,根本不配做人,判14年真的是太少了。这种畜牲应该直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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