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已经成为大家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为了沟通方便很多网友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微信群当上了“群主”但是群主可不是白当的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日前,辛集市市民张某某在“快手**巡视组”微信群遭到了部分群内成员的侮辱攻击。侯某某作为群主,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任由群成员攻击侮辱张某某,违反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规。
辛集市民张某某报警后,辛集市网信办与市公安局市府街派出所迅速核查,依法要求群主侯某某公开道歉并解散“快手**巡视组”微信群。
侯某某已经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手写了保证书,并解散“快手**巡视组”微信群,对自己的错误作出认真检讨。
侯某某说:“作为群主我没有履行到责任,对当事人和社会人士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道歉,即刻就把群解散。”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微信群是一个新兴的社会联结纽带
更是大众信息交流的公共平台
希望广大网友在网上发言时
注意文明用语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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