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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185 海南万宁月岛项目被重新处罚 罚款共计五千余万元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在其官网公示了对海南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根据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共计行政处罚5001.604万元(琼环罚决字[2020]2号),1月14日当事人签收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项目此前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国家海洋督察组点名批评并要求整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17年12月23日,原环保部发布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的督察意见时指出,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月岛项目于2015年10月未批先建,直至督察进驻时才实际停止违法填海行为,周边岸滩已出现大面积淤积并形成连岛沙坝,破坏了海洋自然风貌。

  2018年1月16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向海南省政府进行反馈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情况时也指出,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即开工建设,海洋环评和海域论证不充分、审批把关不严,项目实施后,加重了局部海岸侵蚀或岸滩淤积。

  国家海洋督察同时指出,2017年,在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环评报告书未经核准实行海洋工程建设处罚案中,海南省海洋部门未依法及时查处,立案后处罚金额仅9万元,未按照2016年11月7日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二条关于处罚金额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下”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督察要求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作为责任单位牵头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后,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已全面停工,万宁小海内有4家海上餐厅全面停业,两自然保护区内多个项目已停工。

  2018年8月8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的整改措施清单中,要求万宁日月湾日岛等三个项目在填海形成的土地上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同时制定项目填海形成土地长期闲置的处置方案,并结合处置方案组织编制围填海形成土地的规划,报省规划委审查同意后依法审批。对围填海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并根据后评估结论组织开展生态整治修复。

  对于国家海洋督察指出的该项目处罚金额太低问题,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网公示称,2018年11月起已对本案进行重新调查取证,最终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00032.08万元百分之五的罚款,共计5001.604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项目整改结果正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26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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