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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投研全国人大调研报告:中国城市餐饮年浪费超300亿斤

 2020年10月15日,在重庆北开往万州北的C6404次列车上,乘务员向乘客宣讲拒绝餐饮浪费等知识。图片来源:人民视觉2020年10月15日,在重庆北开往万州北的C6404次列车上,乘务员向乘客宣讲拒绝餐饮浪费等知识。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辛圆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日前发布的一份关于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不包括居民家庭饮食中的食物浪费,中国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超过300亿斤。未来要加快推进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的法制化进程。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份报告进行了审议。报告显示,当前我国粮食损失浪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损耗,造成了巨大的粮食损失浪费。中国每年粮食储藏、运输、加工环节损失量达700亿斤以上。二是消费环节的浪费。这主要存在于商业餐饮、公共食堂和家庭饮食三个领域,仅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大致在340亿-360亿斤。

  今年以来,粮食浪费和粮食安全成为焦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重视粮食安全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必要性。多个省份的餐饮协会发出提供“小份菜”,鼓励打包等倡议,号召抵制浪费现象,崇尚节俭之风。

  12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为13390亿斤,比上年增加113亿斤,增长0.9%,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产量连续6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尽管产量连年增收,中国粮食中长期供求仍呈紧平衡状态,而且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影响粮食安全的潜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比如,虽然我国“三大主粮”——小麦、玉米、水稻自给率高,库存充裕,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明显提升,高品质粮油的供给明显不足,大豆等农产品对外依存度高。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认为,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是导致我国粮食浪费现象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缺乏制止粮食特别是餐饮浪费的专门法律,现行法律中对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仅有原则规定,不具体、不明晰,缺乏更具有针对性的约束措施和引导措施。一些更具体的规定法律层级不高,适用范围有限,实际执行效果也不够理想,制止粮食浪费的广度和力度不够,亟需提升法律层级。”报告指出。

  对此,报告建议,加快推进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的法治化进程,补齐法制建设短板,建立有利于促进粮食节约的法律机制。

  据新华社消息,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亮相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草案,餐饮店可以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同时,为避免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店有义务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合理确定餐食的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的选择。对于违背相关规定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餐饮店,草案做出具体的惩罚规定: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报告中还建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体系,以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新需求,减少因供需不匹配造成的浪费。

  此外,报告强调,在粮食生产、仓储、运输、加工等环节加强管控,通过加强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低损高效收获机械研制,提升粮库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建立粮食加工低碳低耗生产制度等措施,减少损失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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