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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少年沉尸公厕案主犯改判死缓,曾历经7次审理被撤销死刑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2020年1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前,左德刚在历经7次审理后,被撤销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启动再审,左德刚释放43天又被抓回。

12月30日,受害者母亲杨中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死缓她无法接受 ,她会继续上诉,希望判死刑。杨中芬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坚持的就是要找到杀害儿子的凶手,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她曾要求维持原判、判处左德刚死刑的举动,杨中芬称,她没有咬定案子的真凶就是左德刚,自己此前和他并不认识,儿子被害3年来也没提过他,只是后来相关部门查到了他,“你说没有杀人可以啊,开庭时你把所有证据拿出来。”
左德刚妻子张玉侠坚信丈夫无罪。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们会继续申诉,因为在庭审现场丈夫一直称自己无罪,此前丈夫回家后也经常哭,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她曾问丈夫到底有没有杀人,丈夫回答,他跟那孩子无冤无仇,不可能因为一个空调害他。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7年,杨中芬的儿子周杨的尸体在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一个公共厕所内被发现。鉴定书显示,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3年后,涉嫌盗窃的刘某某向司法机关举报称,左德刚等3人就是杀害周某的凶手。左德刚曾承认因网吧空调外机被盗,怀疑是周某偷的,他和另外两人用绳子套在周某的脖子上,将周某勒死后,把尸体扔到了厕所的粪坑里。但之后,左德刚等3人翻供并称遭到了刑讯逼供。

▲案件当事人左德刚
2011年,阜阳中院一审判处左德刚死刑,另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0年有期徒刑,同年,安徽高院发回重审;2012年10月,阜阳中院再次判左德刚死刑;次年,安徽高院维持死刑;之后,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安徽高院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发回阜阳中院重审;此后,阜阳中院第三次判决左德刚死刑,安徽高院维持该判决后,最高法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今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公开宣判,认为该案“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左德刚被判无罪。7月,安徽高院对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立案审查。8月5日,左德刚被释放43天后又被抓回。
左德刚辩护律师徐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还是坚持左德刚无罪,之后如果左德刚还信任他,他还是会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此前徐昕曾说,本案除了左德刚等3位被告人刑讯逼供下的供述之外,无任何直接证据指向左德刚等3人,存在大量疑点。此外,再审程序中所谓的补充证据,并无实质性内容,大部分证据是在宣告左德刚无罪之前取得,不属于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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