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原局长罗亦非等4名厅官被提起公诉 姐妹们的茶话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2月10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罗亦非、刘和生、何鑫、袁永康提起公诉。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罗亦非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吉林省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巡视员罗亦非(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亦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12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罗亦非在担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吉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得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指标、工作调转、成立机构、职务提拔和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和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和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和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娄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郴州市委副书记,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何鑫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鑫(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袁永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袁永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永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永康在担任中山市财政局统计评价科科长,中山市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山市南区党工委书记,中山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罗亦非、刘和生、何鑫、袁永康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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