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通报违规案例: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被罚888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7月16日,国家外汇局再通报十例外汇违规案例,加强外汇市场监管,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全部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在10个案例中,两家企业均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和2笔,涉及金额分别达到565.3万美元和101.8万美元,分别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和93万元人民币。
在8例个人非法买卖外汇案中,两例罚单的金额超过了700万元。
其中,四川籍薛某在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此外,境外个人陈某在2019年5月至11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753101.html

(0)
浩宇科技浩宇科技
上一篇 2021年7月16日
下一篇 2021年7月1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