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案例2.8万元误转到被冻结账户 银行不退钱成被告才主动退

  今年2月9日,彭虎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朋友张某还信用卡时,不慎将28970元误转入另一位朋友陈某的信用卡账户。他事后得知,陈某因信用卡透支未归还,该账户早已被银行冻结。不过,陈某表示愿配合银行将这笔钱退还给彭虎。然而,经过3个月的交涉,银行方面一直不同意将这笔钱退回。5月18日,彭虎将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和陈某同时列为被告,起诉至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5月27日上午,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之前,彭虎的银行卡收到一笔金额为28970元的进账,几分钟后,他接到银行方面的电话,称这笔钱是他之前转入陈某账户中退回的钱。

  彭虎称,此事前后持续了3个多月,如今银行方面不作任何说明将钱退回自己账户,他希望银行方面能给自己一个解释……↑彭虎拿到朋友陈某签订的“同意扣款承诺书”↑彭虎拿到朋友陈某签订的“同意扣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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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转账“点错了”

  误将2.8万元转入朋友的被冻结帐户

  彭虎今年49岁,是中国农业银行的老客户。多年前,他在中国农业银行西充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因为做生意和客户资金往来频繁,彭虎平时习惯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操作。

  后来困扰彭虎3个多月的事情,就是因手机转账操作失误导致的。

  彭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最近1年,他几乎每月8日—11日期间,都会给朋友张某的信用卡账户存钱帮其还信用卡,今年2月9日,他在分多次给张某的信用卡账户转入10多万元还款时,误将其中一笔28970元转入另一位朋友陈某的信用卡账户。

  彭虎解释说,为了资金能及时到账,自己平时转账时会将大笔金额分多次化小转入朋友账户。

  “最开始我是用我建设银行卡上的钱给他(张某)转,后来建行上的钱不够了,又用农行卡上的钱给他转。”彭虎提供的当天手机银行转账交易记录显示:在11点20分、11点25分,他分两次通过建行账户给张某的信用卡共转入8万元。11点32分,彭虎的农业银行账户给张某信用卡账户转入4.5万元。

  误转,发生在彭虎当天给张某信用账户转账的最后一笔交易。转账记录显示:当天11点40分,彭虎将28970元转入了陈某的信用卡账户。

  为何会转错?彭虎解释,大概三四年前,他和陈某当时是同事,曾通过农业银行账户给陈某信用卡转过钱,因此,在转账记录中至今还保留有陈某的账户信息。彭虎向红星新闻记者展示的农业银行手机银行中的转账人名单显示,陈某和张某两个人的账户名字紧挨着。

  “就是点错了,本来该点张某的账户,一不小心点了陈某。”彭虎说,当他收到转账成功通知后,才发现自己将28970元转入陈某的账户。

  而他事后得知,陈某的这个信用卡账户因为透支未还款已被银行冻结。↑陈某写的情况证明↑陈某写的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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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写了情况证明

  本人愿退还,但银行一直未退钱

  彭虎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当天发现转错账户后,他赶紧拨打了中国农业银行的客服热线告知此事,工作人员让他保持电话畅通。

  彭虎说,当天下午他又找到陈某联系方式。对此,陈某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当天确实接到彭虎的电话,称误将一笔款项转入了她的信用卡账户。

  当时,陈某听后很吃惊,因为那张信用卡因透支未还款,此前已被银行冻结。陈某告诉彭虎,她无法将这笔钱取出来,但也没有其余的钱来归还这笔款项。

  彭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因将钱误转入陈某账户,为了给朋友张某还信用卡,自己随后又不得不到处凑钱。彭虎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记录显示:2月9日12点23分和12点28分,先后分两次向张某信用卡账户共存入28970元。

  彭虎说,因为一直未等到银行工作人员联系自己,他便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并联系到该行信用卡部的一位邓姓负责人。之后,邓姓负责人让他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与此同时,彭虎还按银行方面的指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陈某本人填写的相关资料,一并送至银行。

  彭虎提供给红星新闻的一份由陈某所写情况证明材料上写到:“2020年2月9日11点40分收到彭虎转账28970元到我(陈某)农业银行信用卡。本款不是本人所有,是彭虎操作失误,误将此笔钱转入,本人自愿将此款项退还给彭虎。”落款日期为3月2日。

  之后,彭虎又按照银行方提供的“持卡人同意扣款承诺书”模板交由陈某填写。这份承诺书中,陈某同样承诺“2月9日转入其农业银行账户中的28970元非本人所有,属他人/商户误存入,故本人同意贵行扣除该笔借款,调整本人银行卡上的账户余额”。这份承诺书上,有陈某的签名手印,以及银行方面的印章。

  不过,彭虎说,尽管自己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银行,但此前误转入陈某账户中的28970元一直未退还。他先后多次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充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西充支行之间辗转交涉,但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

  之后,彭虎将陈某列为被告,并将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列为第三人起诉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陈某及作为第三人的银行方返还不当得利,并承担相应诉讼费。↑朋友陈某签订的“同意扣款承诺书”↑朋友陈某签订的“同意扣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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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银行方辩称:

  是善意取得方,账户户主是实际受益人

  今年5月,本案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银行方面称,陈某的账户因债务问题早已无法正常使用,只能进不能出,银行方面扣收陈某账户资金用于偿还其透支欠款的行为于法有据。

  据悉,陈某系农业银行南充顺庆支行白金卡不良透支客户。2010年8月17日在该行申请尊然白金卡。2014年首次出现逾期,经银行多次电话、信函、上门催收未果,截至2018年3月28日欠银行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共计61.8万元,截至案件开庭,陈某尚欠银行85万余元。

  彭虎说,根据银行方面在法庭上的答辩意见显示:此前,银行已通过法院判决陈某偿还相关金额,判决在2018年7月26日已生效并进入法律程序,银行依法扣收陈某账户资金的行为于法有据,且根据陈某申请信用卡签署的相关约定,陈某未按期偿还透支欠款,银行有权冻结其信用卡,并对其享有追索权,其账户资金被自动扣收用于偿还其签卡也是依约行事。

  法庭上,银行方面还表示自己是善意取得方,不负担返还彭虎资金的义务。银行认为,这笔资金实际受益人为陈某,而非银行,这笔有争议的款项进入的是陈某账户,使得陈某账户资金增加,同时减少了陈某所负担的部分债务。

  不过,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尚未就本案作出判决时,彭虎决定撤案。5月18日,彭虎又将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和陈某同时列为被告,起诉至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彭虎在提交给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中写到:陈某因和农业银行的债务关系,涉事账户被农行冻结,陈某对有争议款项无任何支配权,对退还该款项也无任何异议,但目前无偿还能力,因该款是农行强制划走的,所以应由农行退还,陈某与农行的债权债务与彭虎无关,陈某也愿意配合与银行交涉退款。

  彭虎觉得,自己转给陈某账户的资金系自己合法所有,陈某属不当得利,农业银行在得知该款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仍然拒不退还该款,属于恶意占有。↑5月27日上午,彭虎收到银行退款↑5月27日上午,彭虎收到银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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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方主动退钱

  当事人希望银行能给一个解释

  彭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作为农业银行客户,在此事中,当误将钱转入他人账户导致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银行方面却没有出面保护自己。

  几天后,彭虎收到农业银行西充支行一位此前与他联系协调退钱一事的冯姓负责人发来的消息,让其重新填写了相关情况说明和退款申请。之后,他还接到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热线打来的电话,详细了解其此前转款的情况,并就前期因此给他造成的麻烦表示歉意。

  5月27日上午,彭虎的农业银行账户上收到一笔钱,金额刚好是28970元,但这笔进账未做任何说明。几分钟后,彭虎接到银行方面打来的电话,称这笔钱是他此前转入陈某账户中退回的28970元,该工作人员还对他表达了歉意。

  “这件事真的是太气人了。”彭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件事前后持续了3个多月,浪费了自己的大量时间,他甚至因为退款一事奔波导致身体不适曾在医院住院,在后期无奈前往法院起诉后,银行方面在法庭上仍表示不同意退钱,如今,银行方面又突然将钱退回到自己银行账户,却没有做任何说明,这是银行承认自己错了?也希望银行方面给自己一个解释。

  5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曾联系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已对此事原委进行调查,但截至发稿时暂未收到更详细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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