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4月29日电 (记者 张添福)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相关情况。
青海省疾控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主任技师汪春翔介绍,截至目前,该省除果洛州疾控中心因新建实验室大楼未完工外,其余7个市(州)、格尔木疾控中心及省人民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共11家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核酸检测能力。
汪春翔说,从4月25日起,该省对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院校省外返校师生集中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而对于其他来青返青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也已做好部署。
青海省医保局副局长吕东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省医保部门及时向定点及发热门诊医院下拨周转金4120万元、预拨医保基金7.4亿元,保障疫情防控及治疗用药,将10种民族医自制制剂纳入医保,出台企业减负4.2亿元的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政策,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医保力量。
吕东说,目前,青海省已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其中,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暂定为200元/项,其中含核酸检测试剂的费用。血清抗体检测收费标准暂定为100元/项,其中含检测试剂的费用。
此外,关于检测费用结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确诊或疑似人员,费用实行“零自付”,但境外(含港澳台)未参保人员费用自付。省外来青返青的师生员工作为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检测费用先由医保按相关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兜底解决(财政仅兜底检测一次)。复工复产人群属愿检尽检范围,检测费用由企业或个人负担,个人负担部分可从本人医保账户支付。
截止4月28日,该省累计检测病例标本19826人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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